1.工作任务:
(1)设立景区价格服务监督机构,开展涉及景区收费清理工作;
(2)落实景区吃、住、行、游、购、娱等各方面的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,维护消费者的价格知情权;
(3)建立健全景区《价格信用档案》,加强对景区物价员培训和联系,及时提供价格政策和价格信息,做好《价格信用档案》记录,引导诚信经营;
(4)帮助景区管理部门健全价格管理机构,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,包括景区门票和游乐项目收费标准的定调价格制度、价格资料保管制度、收费公示(明码标价)制度、内部监督制度和物价员工作制度等,加强经营者价格自律;
(5)建立完善景区收费政策提醒制度,在收费标准(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)变动时或在重大活动期间,及时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,提醒其自觉执行价格政策法规,规范价格行为,守法经营;
(6)在重大节假日,会同旅游部门在主要景点设立价格服务点,提供即时价格服务。
2.责任人:市物价局基金处处长 孙华 责任单位:市物价局基金处负责、检查所检查二科协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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